当前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指标是强制管控的内容,在规划报建审批、施工建设验收阶段都很重要的。针对不同场所(小区、公园、道路、公共设施等)绿地率的标准和规范,主要参考《河北省绿化条例》,居住小区的绿地率还应符合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》的要求。以下绿地率指标供参考,具体应根据当地规划条件确定。
各类建设项目绿地率标准要求
居住区:
新建居住区:≥35%,旧城改造区:≥30%,其中集中绿地面积≥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10%。
公共服务设施(学校、医院等):
绿地率≥35%。应注意的是,传染病医院应当建设宽度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绿地。
商业、交通枢纽、仓储物流项目:
绿地率≥20%。
公园广场:
新建公园的绿地面积≥陆地面积的65%,新建广场的绿地面积≥陆地面积的60%。
城市道路:
红线宽度>50米的绿地率≥30%,红线宽度40-50米的绿地率≥25%,红线宽度<40米的绿地率≥20%。铁路、高速公路两侧防护绿地宽度按国家规定执行。
工业用地:
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,严禁建设脱离工业生产需要的花园式工厂。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,绿地率不得超过20%。
绿地率计算公式
绿地率是建设地块内附属绿地面积占地块用地面积的百分比。
绿地率=绿地面积/用地面积×100%。